|
![]() 跨境人民币新政解读-银发(2018)3号文
发布日期:2019-07-24
◎银发(2018)3号文,推出五大便利新政: 1.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 2.支持开展个人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3.支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4.便利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 5.便利企业境外募集人民币资金汇入境内使用 ◎政策解读: 1.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 凡依法可以使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 2. 支持开展个人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银行可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三原则基础上,为个人企业办理工资、社会福利、赡家款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3.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支持境外机构通过境内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以人民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 4.便利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 (1)境外投资者在境内拟设立多个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的,可分别开立人民币前期费用专用存款账户 (2)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登记及复核,由企业注册地银行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 (3)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异地银行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可开立多个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同名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之间可以相互划转资金 (4)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及境外借款资金用于工资、差旅费、零星采购等支出的,银行可根据“展业三原则”直接办理 (5)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作保证金参与境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的,可作为后续产权交易的价款或对后续成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 (6)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依法取得的利润、股息等投资收益,可依法自由汇出 5.便利企业境外募集人民币资金汇入境内使用 债券: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按宏观审慎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募集资金汇入境内使用 股票: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可按实际需要汇入境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