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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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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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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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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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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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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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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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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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及资金监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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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理监管资金的收付总额为基数进行收取;按月收取费率区间为0.1-0.35%。或按协议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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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金用途、资金支付对象等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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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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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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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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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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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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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根据金融机构开展其投资业务的需求,向费用支付方提供的经济、金融、行业、财务、产品等信息的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优质投资标的、设计相关交易结构、协调相关交易方、安排相关调查工作和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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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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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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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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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顾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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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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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根据金融机构开展其融资业务的需求,向费用支付方提供经济、金融、行业、财务、产品等信息的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相关交易结构、协调相关交易方、安排相关调查工作和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配置或寻找资金等。我行为对公客户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提供的诸如投资计划与方案设计、融资计划与方案设计、融资工具选择、信用增级与偿债计划设计等方面的综合投融资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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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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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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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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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安排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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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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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让相关受(收)益权时,向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转让安排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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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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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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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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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溢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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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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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让相关受(收)益权时,向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相关转让安排便利以及顾问等服务。经与其他金融机构协商,双方协议确认的应属于华融湘江银行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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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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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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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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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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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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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安排、资产转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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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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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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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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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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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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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并购涉及各项风险顾问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战略风险、整合风险、法律和合规风险、经营风险、行业风险等);2、提供目标企业/目标资产/目标债务评估和估值相关顾问咨询服务,对并购交易价格提出建议;3、参与并购交易谈判,对核心条件和收购价格进行谈判;4、提供并购行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5、提供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并购融资的顾问咨询服务;6、推荐其他机构提供并购融资等服务;7、在大型并购交易中,代为寻找一致行动方,提供潜在收购者名单、主营业务情况、分析参与大型收购的可行性和可能性、提供联系名单并参与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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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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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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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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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提供企业所属行业市场分析报告、提供并购政策法规解读、定期提供授信政策和经典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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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次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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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提供并购市场及股权融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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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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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并购贷款之外的多元化并购资金安排建议2、协助制作各种并购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协议、资产收购协议、增资协议等),起草并提供融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借款协议、担保协议等)3、提供目标企业遴选相关的推荐和顾问咨询服务4、对并购后目标企业与收购方之间人事、财务、业务(采购渠道、业务线、销售渠道)提出重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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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0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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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融资结构,制作融资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为企业设计融资结构、制定贷款条件等)2、提供并购交易结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企业收购步骤、根据交易目的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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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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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并购重组有关的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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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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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份制改造及股票发行金融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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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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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企业客户提供上市前整体融资解决方案或融资建议;2、为上市前企业客户设计信托融资、租赁融资、跨境融资等投资银行解决方案;3、为客户上市前的投资活动提供顾问咨询服务;4、为客户上市前的资产重组提供顾问咨询服务;5、为客户上市前的债务结构优化提供顾问咨询服务;6、为客户上市前的股权整合提供顾问咨询服务;7、为客户推荐适格投资者,提供投资机构清单、联系方式、各机构特点、投资方向比较及推荐;8、向客户提供选择权融资过程中的法律问题顾问咨询,提供政策解读,并帮助客户拟定与各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9、为客户资产重组中的资产剥离或收购活动提供股权架构设计;10、为客户资产重组中的资产剥离或收购活动提供整体融资解决方案或融资建议;11、提供为客户资产重组中寻找合适目标企业提供推荐、比较分析和介绍等顾问咨询服务;12、对企业资产重组后人事、财务、运营结果进行分析和建议;13、向客户提供上市可行性分析,向拟上市企业提供的上市时间、上市地点策划书。提供各不同证券市场同行业上市企业股票交易情况分析,上市要求比较分析,上市后交易活跃程度分析和再融资难易程度及融资规模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推荐上市时间地点;14、向拟上市企业提供的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债务优化的方案设计;15、向拟上市企业提供上市前股票定价分析16、向企业提供私有化建议及顾问咨询;17、向企业提供私有化融资全面解决方案或融资建议;18、对企业引入私募股权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设计重组方案;19、帮助客户撰写提供给私募股权融资机构的报告,涉及企业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提供企业价值分析等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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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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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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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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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排客户与私募投资机构见面、会谈、调查及签订协议;2、提供企业资产重组涉及各项风险顾问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战略风险、整合风险、法律和合规风险、经营风险、行业风险等);3、协助制作各种资产重组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矿机协议、股权收购协议、资产收购协议、增资协议等);4、向客户提供上市过程中的法律;5、问题顾问咨询,提供政策解读,并帮助客户拟定与各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6、提供企业上市过程中世纪的各项风险顾问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战略风险、整合风险、法律和合规风险、经营风险、行业风险等);7、提供上市服务机构清单、联系方式、各机构特点、过往业绩及推荐报告书;8、向客户体统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的法律问题顾问咨询,提供政策解读,并帮助客户拟定私募股权投资协议、对赌协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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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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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最近各国证券市场交易情况报告,分析拟上市企业同行业企业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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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发行规模的0.25%-5%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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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设计信托股权融资方案、并引入信托公司帮助企业筹集信托股权资金的产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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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入资额的0.25-5%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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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机构投资者寻找合适投资对象并撮合双方交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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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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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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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成功安排选择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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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费的5%-30%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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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荐国内外具有上市程序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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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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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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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荐国内外具有上市服务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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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客户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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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机构投资者/对公客户/中介机构提供股权融资相关的其他资讯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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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对公客户/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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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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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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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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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接受债务重组当事人的委托,就债务重组活动向委托人提供财务分析、法律咨询、调查估值、方案设计及推介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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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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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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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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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发行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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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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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客户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企业债和公司债)设计综合融资方案;2、帮助发行人组建中介服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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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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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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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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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表发行人与各中介机构谈判,降低发行成本;2、代表发行人组织、监督中介服务团工作,保证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工作;3、协助客户进行担保事宜的全面策划;4、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协调沟通,尽量优化和缩短整体方案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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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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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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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发行人推荐机构投资者;2、为中介机构推荐客户,并协助处理相关事务、提供相关服务;3、其他为企业提供的债务融资工具综合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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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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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安排费及承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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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低于银团贷款总额的0.2—2%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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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接受借款人书面委托,为借款人提供业务调查、承销推介、贷款筹集、法律及财务咨询等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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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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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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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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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参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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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参加额的0.25%;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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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参与提供贷款额度,及提供相应顾问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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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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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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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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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综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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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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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接受借款人书面委托,为借款人提供财务顾问、贷款筹集、信用保证、法律咨询等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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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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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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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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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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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定价,单笔业务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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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根据企业或金融机构的依法合规私募融资需求,为企业提供尽职调查、编制商业计划书、编制私募融资计划书、寻找潜在投资者、商务谈判等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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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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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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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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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及再融资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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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涉及为客户提供融资或融资渠道的,按照融资规模的0.5-4.5%收费,单笔业务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按双方协议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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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接受拟进行IPO或再融资企业的委托,为企业提供融资方案、财务分析诊断、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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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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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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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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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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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涉及为客户提供融资或融资渠道的,按照融资规模的0.5-1%收费,单笔业务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按双方协议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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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接受拟进行定向增发的企业委托,就定向增发活动向委托人提供财务顾问、法律咨询、方案设计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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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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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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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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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承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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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低于未提用金额的0.25—0.5%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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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根银团相关协议约定,准备一定资金,以备银团借款人提款的承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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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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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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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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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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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按不低于银团贷款总额的0.5‰—0.25‰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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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提供银团贷款代理服务,包括协助办妥银团抵押担保手续、制定账户管理方案、按协议扣划银团款项、划收银团本息、代收相关费用、贷后管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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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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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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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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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承销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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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及发行文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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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债券承销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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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企业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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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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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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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认购、分销业务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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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及发行文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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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债券认购、分销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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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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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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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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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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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余额<1亿元:月手续费率0.15-3‰;发放时一次性收取的,年手续费率1.5-5‰;2、贷款余额≥1亿元:月手续费率0.1-2‰;发放时一次性收取的,年手续费率1-3‰;3、单笔手续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笔收取;4、或按双方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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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贷款风险,华融湘江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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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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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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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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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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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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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金融机构提供委托投资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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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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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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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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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结售汇、代客外汇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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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币种按不同点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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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提供人民币与外币(已开通)之间的兑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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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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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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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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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理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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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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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金融机构提供账户管理、账户服务、资金监管、投资咨询、销售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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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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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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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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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政策性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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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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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接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由其提供资金,我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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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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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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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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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销售对公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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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监会和保监会有关规定,按与保险公司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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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保险公司向对公客户营销财险产品,并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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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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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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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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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代理销售及推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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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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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销售及代为推介第三方机构(含基金、信托、证券等)的产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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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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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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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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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资产委托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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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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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为单位客户的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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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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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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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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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年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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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价格收取。参考标准2-300万元/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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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利用人才、信息、科技等优势,为客户提供持续性的财务顾问,包括专项咨询服务(提供财务诊断和金融产品等方面的咨询顾问服务)和研究咨询服务(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宏观经济、金融市场、行业发展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研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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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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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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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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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调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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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2000元/份;或根据调查内容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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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被调查单位的注册信息、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报告。未经公示的被调查人信息,需经被调查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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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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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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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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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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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0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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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客户委托对投资项目进行专项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 接受客户委托对指定项目的风险防范、操作流程、收益测算、可行性等提供评估服务;接受客户委托对指定客户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主营业务增长性等方面提供评估服务;接受客户委托对指定债权的质量提供评估服务;接受客户委托对指定股权的质量提供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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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金融机构(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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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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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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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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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授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类别标准进行收费(用于内部授信评价的不收费):大型企业:AAA级,6000元∕户,AA+级,5000元∕户,AA级,4000元∕户,AA-级,3000元∕户,A+级,2500元∕户,A级,2000元∕户,A-级,1500元∕户,A-(不含)以下,1000元∕户。中型企业:AAA级,3000元∕户,AA+级,2000元∕户,AA级,1800元∕户,AA-级,1600元∕户,A+级,1400元∕户,A级,1200元∕户,A-级,1000元∕户,A-(不含)以下,500元∕户。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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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根据企业相关信息,依据一定的指标体系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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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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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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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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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融资类保函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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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在一年(含)以内,AA级(含)以上客户按有效余额(以收费周期期初余额为准)的0.1%-1%/季;以AA级为基准,客户信用等级每低于AA级一档,费率提高10%;担保期限不足一季(按自然季度计收,不从保函开立之日起计算)的按一季计收,超过一季十天的按两季计收。最低500元/季。担保费可一次性收取。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以一年(含)以内相同信用等级收费标准为基数,每增加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整体费率提高10%。最低500元/季。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执行。注:保函费率采取固定费率形式,有效期内如遇客户信用等级变动,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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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作为担保人,应被担保人的申请,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担保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时,由我行在担保协议约定的责任范围内代其履行偿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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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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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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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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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非融资性保函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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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在一年(含)以内,AA-级(含)以上客户按有效余额(以收费周期期初余额为准)的0.06%-0.15%/季;以AA-级为基准,客户信用等级每低于于AA-级一档,费率提高10%;担保期限不足一季(按自然季度计收,不从保函开立之日起计算)的按一季计收,超过一季十天的按两季计收。最低300元/季。担保费可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以一年(含)以内相同信用等级收费标准为基数,每增加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整体费率提高10%。最低300元/季。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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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作为担保人,应被担保人的申请,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担保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时,由我行在担保协议约定的责任范围内代其履行偿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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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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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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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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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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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笔,修改中因增额或其他因素导致我行信用风险敞口扩大或义务加重的,按新开同类型保函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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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保函文本条款,我行在修改后的保函约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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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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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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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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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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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开同类型保函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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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保函有效期,我行按照展期后的保函约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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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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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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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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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保函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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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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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客户要求,出具证明文件,承诺在符合约定条件的前提下,为其开立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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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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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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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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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风险承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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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含)以上客户,不收取;AA-、AA客户,按年费率0%-1.0%收取;AA-(不含)以下客户,按年费率0%-1.3%收取。按票面金额减去保证金后的敞口部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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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承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给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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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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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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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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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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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不低于应收账款金额的0.1%,或按协议价格收取。风险承担费:有追索权的不低于应收账款金额的0.2%;无追索权的不低于应收账款金额的0.5%;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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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为保理业务申请人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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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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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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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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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再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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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应收账款金额的0.3%,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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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通过与金融同业合作,为保理业务申请人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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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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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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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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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转让结构化融资业务(应收账款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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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金额的0.3%-5%,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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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委托我行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受托对应收账款贸易关系真实性、发票、单据等应收账款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调查;监督和协助委托方与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方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监督和协助办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抵(质)押登记手续;受托对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方使用转让价款的情况以及债务人的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和管理;协助委托人监督债务人按期足额偿还应收账款,督促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方按期足额支付应收账款收益权回购价款(包括本金回购款及溢价回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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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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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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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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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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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金额与借款人已提款金额的差额一次性或分次向借款人收取,费率按年费率0.5‰-5‰确定。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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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与客户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后,在未来约定的有效期内,按照商定的条件为客户提供约定数额信贷支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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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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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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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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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授信额度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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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户授信额度的0.3‰-5‰/年一次性向客户收取。在承诺的授信期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按未使用额度的0.3‰-0.5‰一次性收取资金延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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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授信额度允许向客户公开,在约定额度内可向客户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一定条件下为客户提供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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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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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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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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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贷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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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金额与借款人已提款项(计费周期内日均余额)的差额一次性或分次向借款人收取,费率按年费率1‰-5‰确定,或按协议价格收取。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要求缩减循环贷款额度的,一次性收取缩减贷款额度1‰-5‰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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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与客户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后,在未来约定的有效期内,按照商定的条件、以循环方式为客户提供约定数额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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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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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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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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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账户透支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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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核定的透支额度一次性收取,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3%。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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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客户账户透支额度后,承诺允许其在账户存款不足以对外支付时,可在约定的期间、额度内,按商定的条件通过透支方式取得流动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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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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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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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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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贷款意向书/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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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具意向书/承诺书金额的0.05‰-0.1‰收取,最低500元/份,或按协议价格收取。同一内容的多份文件,每份加收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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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客户申请,在其报批项目建议书时,向国家有关部门表明我行有提供信贷支持意向/提供信贷支持承诺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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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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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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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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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存款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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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200元/份,委托人需要中英文对照版本的,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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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前,客户在我行某个时点或某一时期的存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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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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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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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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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贷款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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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200元/份,委托人需要中英文对照版本的,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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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前,客户在我行某个时点或时期的贷款情况,有无违约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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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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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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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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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询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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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100元/份,每增加一项询证内容增加50元。委托人需要中英文对照版本的,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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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等外部机构以被函证单位名义致函我行,询证我行客户的存款、贷款及往来款项或投资者缴存出资额等情况,我行对询证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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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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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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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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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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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具信贷证明金额的0.05‰-1‰确定,最低500元/份。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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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投标人和招标人或项目业务要求,在项目投标人资格预审阶段开出,用以证明投标人中标后,如确有资金需求,经我行审查审批同意后,可获得一定额度的信贷资金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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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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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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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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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金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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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政府指导价收取;无政府指导价的最低400元/份。委托人需要中英文对照版本的,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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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验资账户在某个时点的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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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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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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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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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金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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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政府指导价收取;无政府指导价的最低200元/份,一个以上股东,每增加一个股东增加50元。委托人需要中英文对照版本的,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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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验资账户中,某个或某几个股东在某个时点的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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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不含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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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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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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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企直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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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8万元/户,一次性收取;或按照协议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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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金管理系统与我行网银系统联接,企业可以在内部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结算、投资、融资、审批、核算等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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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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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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